关于开展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
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、部门:
根据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为充分挖掘学校科研创新潜力,提升学校中青年教师科研能力,提升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,经研究,对2023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作如下安排:
一、申报人员
2023年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分为教师类项目(含专项项目)、研究生项目(含专项项目)。我校仅涉及到教师类项目。教师类项目申请人为学校在职在编人员。
申报人员条件:正高职称须3年内有国家级或当年内有省级项目申报经历;副高职称须5年内有国家级或3年内有省级项目申报经历;获得中级职称满三年的人员,须5年内有省级及以上项目申报经历;中级职称未满三年及其他人员本年度不做要求。
今后,科研处将根据申报情况进一步调整要求,请各学院及时作出安排与部署。
二、申报项目及数量
申报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。2023年度设立三个专项,分别为“三个定位”专项、“三张牌”专项、思政课研究专项。专科高校申报项目不超过20项(含专项项目)。
三、申报方式
本项目以学校为单位自主申报,不接受个人申报。请各学院、部门组织好申报工作。各学院发挥教研室、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功能,对申报项目组织研讨修改,教研室出具形式审查,二级学术委员对申报项目研究内容、关键技术、创新点、经费预算以及主要考核指标进行评议讨论,同时针对项目选题的科学性、研究可行性、主要研究价值提出意见和建议,最终出具推荐意见。该推荐意见作为校级推荐审定的重要依据。
从本年度开始,对组织工作较好的学院、学科,将在立项数目上适当倾斜,具体要求:参照各学院近3年立项数按比例划分立项名额。
申报书纸质版及推荐意见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交至科研处,申报书电子版及拟立项项目明细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53851089@qq.com。
项目经费及其他详细内容见附件。
截止日期:因申报项目需进行评审和公示,并出具学校推荐公函,请于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申报。
联系人:王尹福,15969216091。
科研处
2022年10月14日